課程名稱 |
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專題研究 Seminar on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Fundamental Legal Study: Law and Society |
開課學期 |
112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莊世同 |
課號 |
LAW7476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988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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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研五1702 |
備註 |
基礎法學組一年級須先修畢「基礎法學之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專題研究(A21 M9870)。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:24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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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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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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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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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基礎法學(Fundamental Legal Studies,以下簡稱基法)的範圍廣泛,通常包括法理學、法律史、法社會學、法律經濟分析等,新近更包括各種廣泛的law and …等研究領域(例如法律與文學)。然而,長久以來台灣大學部法律系的基法課程相當不足,即使是考進法律系碩士班基法組的研究生,往往也有基本訓練不足之處。有鑑於此,基法組開設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理論群組」以及「基礎法學的理論與方法:法律與社會群組」,各兩學分的兩門課程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基礎法學有完整深入的認識與掌握。本學期所開設的「法律與社會群組」課程,將解析法經驗事實之研究,針對法律史、法律與社會以及女性主義法學等相關領域,做兼具廣度與深度的介紹、討論與探究。
本課程也非常歡迎法律系碩士班其他組的同學,本於將基法知識運用於探究各該組議題之需要,經由這兩門課程充實基法訓練。尤其歡迎在必修課程中未排入基法學科的科法所學生修習本課程,以擁有法律人必備的基法知識,並深化作為基法理論及方法之一的「科際整合」的能力。 |
課程目標 |
1. 讓同學擁有各個基礎法學重要領域的基本知識。未來不論寫哪一方向的論文,其基本知識不會偏廢。
2. 「基本知識」包括:各領域的基本概念、觀念、理論、方法、文獻、資料、主要爭議問題、傳統與新興研究領域等。
3. 經由本課程的修習,可較清楚地選擇哪些領域來深入研究與撰寫論文。
4. 培育寫作學術論文的基本能力。 |
課程要求 |
1. 每一主題或領域,將由一位基法專攻的老師負責講授。
2. 預先閱讀每週之指定閱讀文獻,撰寫上傳書面摘要並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告,每位修課同學均將被要求積極參與課堂討論及發言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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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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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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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待補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主題一(莊世同) |
30% |
成績評量由主題授課教師決定。 |
2. |
主題二(王泰升) |
30% |
成績評量由主題授課教師決定。 |
3. |
主題三(簡資修) |
30% |
成績評量由主題授課教師決定。 |
4. |
平時成績 |
10% |
評量範圍包括:上課出席狀況&發言討論狀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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